中国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唯GDP主义”作为单一强激励目标,在带来显著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多次提出破除“唯GDP论”,重视高质量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作为破除唯GDP主义绩效考核转型的具体政策,上级政府逐步取消了495个县的GDP的绩效考核指标,并代之以脱贫攻坚、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重要任务。破除“唯GDP主义”的政府绩效考核转型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清华大学大数据与因果推断研讨班22秋学员、23秋助教,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柳鲲鹏,与导师浙江大学顾昕教授(第一作者),浙江大学龚斌磊教授(通讯作者)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沈宇辉在《经济研究》上发表文章《政府绩效考核转型与城乡协调发展》,从多任务委托-代理的视角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剖析。《经济研究》创办于195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推动与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为己任,立足中国现实,坚持学术性、时代性、创新性和前沿性的综合性经济理论类期刊。
内容提要:
研究内容和结论:关注县级政府取消GDP考核政策对县域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文章构建了一个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发现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破除唯GDP主义后,县级地方政府倾向于将努力再分配于其他目标,特别是转型后与新增设强激励相关的目标。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利用2008-2019年县级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了县级政府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结果表明,绩效考核的转型能够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体而言,相较于未转型的县,处理组的县的城乡收入比平均低0.0413。对新增的不同类型的强激励的异质性分析表明,当新的强激励任务与农村发展的关系更密切时,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收入比缩小的促进效应更强。这些结果与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预测的结论一致。进一步探究绩效考核转型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机制。在宏观层面,绩效考核转型促使县级政府更加重视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具体而言,政府绩效管理转型后,县政府倾向于增加社会救助支出、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农村土地流转。所有这些努力都可以被视为对“GDP主义”的修正,并可以更多地惠及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在微观层面,政府绩效考核转型的县中,农村家庭的工资收入占比更大,个人参加非家庭经营和非农业工作的概率更高。
研究贡献和创新:揭示破除“唯GDP主义”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协调发展的影响机制
第一,文章通过构建“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在理论上演绎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强激励目标转换导致代理人政府注意力重新分配的推论,并为考核体系转型后基层政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实证支撑;第二,关注了破除“唯GDP论”后强激励目标任务的转换,并将强激励任务的消失与强激励任务的转换纳入到统一的分析框架内,实证检验了县级政府绩效考核转型后,新强激励目标的确立对城乡协调发展的影响,以及不同强激励目标对城乡协调发展影响的异质性效应;第三,进一步探究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转型后,基层政府注意力转变的深层逻辑和具体行为表现,从政府“做大蛋糕”的初次分配政策和“分好蛋糕”的再分配政策两个方面,厘清了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社会救助支出增加、第一产业发展、农村土地出让和农民非农就业转化传导机制并予以实证检验;第四,文章具有丰富的政策意涵,即破除唯GDP主义的政府绩效考核转型能修正原有发展模式中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数量的扭曲现象,在目标管理的目标责任制下,重新设定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激励目标,为地方政府实现注意力的重新分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工具。
作者简介:
柳鲲鹏,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目前的研究兴趣聚焦于创新政策评估、城市经济增长与区域经济收敛,在《经济研究》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能够较为熟练使用Stata和ArcGIS进行数据分析,欢迎老师同学合作交流,我的电子邮箱为kunpengliu@zju.edu.cn。
论文信息:顾昕、柳鲲鹏、沈宇辉、龚斌磊(通讯):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转型与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研究》,2024年第5期,第170-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