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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国一体化数据市场背景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之设计

时间:2026年06月18日作者:点击数: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正逐步成为支撑数据 流通、价值实现与权益保护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围绕数据确权难、流通难与合规风险高等现实问题,有 必要构建分层递进的数据产权登记功能体系:以事实证明性登记为基础,强化数据客观属性状态的可追 溯性与可验证性;以合规宣示性登记为进阶,通过嵌入数据来源合法性判定等审查机制,提升数据流通 的制度合规性与交易可信度;以权利对抗性登记为高阶目标,逐步赋予登记结果以更强效力,为数据交 易提供稳定的权利预期与法律保障。在登记机构模式上,可以采取政府监督、市场化运营模式,在数据 产权登记机构认定过程中参考传统领域登记机构设立模式。增强登记公信力是制度构建的关键目标,应 通过引入实质性审查标准、建设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平台以及完善责任规则体系,逐步形成获得多 方认可的社会信赖基础。在制度实施层面,应对重复登记、登记错误责任及登记凭证有效期等关键问题 进行规范设计,以提升制度的稳定性与可操作性。总体而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需在实践探索与规则完 善中不断演进,并通过立法加以确认与固化,最终服务于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的构建与数字经济新 形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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